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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父母出资买房的问题

日期:2019-05-27 查看: 来源:河南秉初律师事务所

律师好:由于父母没有购房资格,父母出资以儿子的名义买房,房本下来后儿子要将房产权变更为他们夫妻共同名字,万一他们离婚,父母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。

我想事先写个协议,又不伤儿媳妇的面子,有法律效益吗?

我写了两种协议不知哪个更好:

第一个:“由于父母没有购房资格,出资全款以儿子的名义买房,父母居住,儿子不能自行处置。” 产权证没加媳妇之前这个协议需要媳妇签字吗?

第二个:“由于父母没有购房资格,出资全款以儿子的名义买房,父母居住,房屋产权归父母及儿子、媳妇共同所有,儿子、媳妇不能自行处置。”

这样写万一离婚从儿媳能那要回多少权益?或者有其他办法。


律师1:答:第二种方法,没有约定份额,四个人平均所有,父母只能要回一半。

律师2:可以签订借名买房内容的协议。无论如何书写都需要儿媳签字

律师3:您好,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予以平均分割!

律师4:你好,涉及借名买房,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起草,欢迎来电咨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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